- 新参保普通增员普通减员社保外省转入社保信息变更计生津贴办理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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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
服务对象
企业HR所需材料(一)普通在职职工新参保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2、员工本人近照(电子),要求:白底彩色一寸证件照,像素为358*441,大小在9kb-20kb之间。(二)外籍人员新参保1、员工本人护照;2、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3、外国人居留证件;4、员工本人近照(电子),要求:白底彩色一寸证件照,像素为358*441,大小在9kb-20kb之间;5、持《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参保登记只需提供1、4项材料。(三)港澳台人员新参保1、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2、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3、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4、要求派号情况说明两份;5、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两份;6、《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两份。办理流程1、每月20日之前,企业HR将当月新参统员工的上述材料收集完整,交与德信知本客服专员。2、内部社保专员审核无误后,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3、对综合人事服务客户,出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需要企业HR在上述表格盖单位公章。4、到社保中心进行材料递交、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5、客服专员将领回的《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返回企业HR,并在月底进行委托业务办理情况及社保缴费金额的反馈。6、综合人事服务的客户,在增员满三个月以后的每月15日至底之间,需要持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公司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前往指定的北京银行领取新参保职工的医保存折。温馨提示1、各区县社保对《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的要求不尽相同,具体以各区县的社保经办材料要求为准。2、医保存折、社保卡的领取时间、要求,以及选择方式可以与客服专员进行协商。